2008-7-10 07:30
玛丽公社(POCO成都站长)
犬类限养不应以体型为标准
“重点管理区禁养超35厘米犬”,《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这一规定,引起众多养犬人的质疑。市民赵先生在给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信件中称,大型犬不是“伤人犬”的代名词,相反,许多大型犬如金毛性格极其温顺。他建议,限制养犬的标准不应是体型,而应是犬的品种。
■犬是否伤人不取决于体型大小
“重点区域禁养烈性犬、大型犬”,按照《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这一规定,北京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了35厘米的分界线及部分禁养品种。即:身高在35厘米以上的犬为大型犬,重点管理区禁养。金毛等大型犬犬种也被列入禁养行列。
《条例》一经公布,立即引起了众多养犬人的关注。对于重点管理区禁养大型犬的规定,许多养狗人都觉得有话要说。赵先生在给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信件中称,大型犬并非“伤人犬”的代名词。事实上,许多大型犬尽管体型庞大,但性格非常温顺。如拉布拉多、金毛等大型犬,众所周知生性极其温顺,常被用来看护婴儿、陪伴老人、引领盲人行路,全世界甚至找不到一例金毛伤人的报道。“不能因为犬长得大,就认定有危险。其实,一些小型犬爱吠叫,更扰民。”赵先生的想法代表了许多大型犬主人的想法。
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贺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:“某些体型较大的犬性格确实比较温顺,某些体型小的犬也会攻击人,这是事实。35厘米身高犬限养是值得或者可以讨论的问题。”赵先生说,贺主任的态度也可以说明,是否文明养犬并不取决于犬的大小高矮。